运输费税率9%还是11%(运输费税率9还是1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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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新手,最容易陷入纳税十大误区,今天小编就在这里给大家总结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简易计税专用票不得扣除

许多人误解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第一条用于购买商品、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简单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是指纳税人按简易计税,其进项税中涉及的部分不得扣除。

接收单位不得扣除使用简易计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接受单位不再用于不能抵扣的项目,就可以抵扣。

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旧的建筑服务项目,采用简单的税收计算,因此纳税人购买的材料资金不得扣除专用发票。

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旧的建筑服务项目,并采用简单的税收计算,因此纳税人对本项目采购的材料资金获得的专用发票不得扣除。但是,对于业主开具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取得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扣除。

误解2。小规模纳税人必须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没有任何政策规定,小规模不能取得专票,税总的「增值税指南」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其实很清楚。

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商品、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时,必须向卖方提供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户信息,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或者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3)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部分适用

也就是说,

作为卖方,在开具专用票时,没有义务审查买方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不是销售行为,买方就提供发票信息。

卖方必须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拒绝。

卖方必须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拒绝。

然后,在日常工作中,会有小规模的专用发票。

对小规模取得专票的正确理解是

并非不可能,而是不推荐,

如果你不想改变,这是正确的。成本费可以直接计入含税价格。小规模不涉及滞留票,因为没有扣除。

误区三,必须有开票,取得的进项发票才能认证

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维修、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

均可从销项中扣除,并非说必须有开票销售才能认证进项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时,

在扣除期内,无论是否有发票销售,都可以进行认证。认证后,下个月需填写申报表。

如果没有销项,则申报表反映为保留抵扣。下一期可以扣除销项税,而不是等到有销项才认证发票。

有些纳税人为了平衡税收负担,有销售相应的认证发票,只要你不把发票过期没有问题,但这些行为误导了一些小白人,让他们觉得必须有发票认证发票,这是一个误解。

误区四、发票只能抵扣多少税率?

根本不是这种匹配关系。扣除符合规定「税额」,而非税率。

只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按照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税额,就可以直接扣除,

至于是否与销售税率相匹配,没有这样的说法。

您销售货物的单位对外销售税率为13%的货物。只要您支付或承担可抵扣的进项税,无论是劳务派遣服务5%的专用票,还是您购买的13%的货物发票,还是您运输费9%的发票,还是您办公室装修小规模开具的3%专用票(截至2020年底)。可以扣除。

可以扣除。

误区五、不开票就不用申报纳税

很多小白觉得我不开票就不用交税,所以税务局一定要让我开票,我可以直接按照开票申报。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只要你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应该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即使没有开票,开票也不是唯一的标准。

没有发票怎么纳税?很简单,申报表申报未开票收入。

误区六、零申报是0税

正解:当期无税金不等于零申报。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一般来说,在纳税申报期内(如11月申报期为10月)无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无应纳税额,称为零申报。

简单地说,

当期无业务,保存空白申报表,直接提交申报。

长期零申报不仅会影响信用评级,还会引起税务预警。

误解7。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在购买货物、加工、维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时取得或者出具的记录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凭证,从销项税中扣除进项税。具体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

4.农产品销售发票;

5.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纳税凭证;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发票(不含财务票据)。

8.通行费电子发票

9.购买客运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

不要以为只有专票才能扣。

误区八、所有业务都需要开具发票

不开发票的关键是看销售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属于,必须开具发票。

误区八、所有业务都需要开具发票

不开发票的关键是看销售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属于,必须开具发票。

不属于应税项目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也不得缴纳增值税。

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无需开具发票。

以违约金为例,违约金的性质是一种赔偿,赔偿对象是违约方未履行合同业务造成的损失。

经济业务没有实际发生

购买方支付

这种情况有很多,比如定金。如果合同未履行,卖方应没收定金。此时业务尚未发生,卖方未提供应税。因此,取得的违约金不需要开具发票和收据。

根据28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在国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对方为单位,其他外部凭证(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或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件)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销售方支付

比如因为卖方违约不能正常供货,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向卖方提供任何应税服务,也无需开具发票,卖方可凭付款凭证等外部凭证税前扣除。

业务实际发生

购买方支付

此时买方支付的赔偿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开具与业务一致的发票。

销售方支付

如果单独签订赔偿协议,卖方将单独支付,因为买方不提供相应的税收行为,因此无需开具发票。

销售方支付

如果单独签订赔偿协议,卖方将单独支付,因为买方不提供相应的税收行为,因此无需开具发票。

如果销售折扣不是单独支付的,那么卖方此时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误区九,没有生意,没有生意,本月不申报纳税

一些纳税人认为,如果没有业务或不达到起征点,就不需要填写申报表。

非也非也,按时、如实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了解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情况,掌握和分析税源的变化情况。纳税人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法,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无业务发生,可按时进行零申报。误区十、抄报税是抄报税和纳税申报以前网络不发达的时候,纳税人先抄税,把信息抄到卡里,然后报税务局。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后,税务局会给你清卡。后来都是网上报送,抄报基本上是通过网络同时进行的。所以可以理解为同一个事项,抄税=抄报税,而纳税申报虽然有个报字,但是确实单独的一个行为!纳税人每个月都要先抄报税,再申报纳税,最后清卡。从2020年年初开始,取消抄税的说法,改为汇总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