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贷款(消费贷利率)

《中国商报》(记者 杨宏生 文/图)贷款涉嫌高利贷,经常骚扰催债。利息费用不清楚,迷茫失信。-近年来,虽然消费金融产品具有小、快、灵活的特点受到大多数消费者的青睐,但一些消费金融公司的混乱也逐渐出现,许多消费者反映曾经遇到过利费、暴力债务、结算困难、信用不良等问题。

业内专家表示,培训贷款、美容贷款、校园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消费品,有其市场基础,但基于更多的大学生深陷其中,应谨慎对待此类产品。与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消费者相比,消费金融公司是一个强大的一方,应该更严格地识别他们是否谨慎合规,既不能让消费者在雾中看花,也不能让相关部门的监管薄弱。

海尔多次投诉消费

海尔消费金融高利贷。今年8月6日,一位消费者匿名在一个投诉平台上发起投诉,反映他之前在平台上投诉过一次,账户信息关闭。

8月7日,《中国商报》记者在上述投诉平台上发现,检索海尔消费金融共有5174起投诉,其中包括海尔消费金融 共有173个关键词检索高利贷。

2021年4月20日,我在海尔消费金融贷款1.7万元,分期12个月……贷款利率试算后,利率达到37%。现在剩下的最后一期,要求降息1380元结清。我一直在积极要求谈判,但海尔的不作为导致了逾期。当催收人员能够联系我时,他们向我的联系人披露了我的贷款信息,并非法威胁催收。今年7月9日,一些消费者在一个投诉平台上这样反映。7月22日,消费者补充投诉称,海尔消费金融尚未处理此问题。

海尔消费金融涉嫌高利贷吗?针对这个问题,《中国商业日报》记者联系了海尔消费金融微信公众在线客户服务,回复了这样一段话:海尔消费金融公司由海尔集团、海尔金融公司、红星美凯龙、绿城电力和中国赞五大企业集团共同发起,是中国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后,第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消费金融公司,它也是中国第一家由工业发起的消费金融公司。”

记者梳理了2020年和2021年海尔消费金融投诉处理公示,发现2020年海尔消费金融共收到525起投诉等相关事宜。”

记者梳理了2020年和2021年海尔消费金融投诉处理公告,发现2020年海尔消费金融收到525起投诉等相关事宜。2021年,海尔消费金融收到552起投诉等相关事项,主要是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投诉。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5月24日作出的民事判决(2021)鲁02民终3852号,郭某表示,海尔消费金融在App(移动应用程序)设置还款障碍,阻碍还款,伪造违约、侵占利息、罚款、滞纳金等。

在消费者李某与海尔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中,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1日作出的民事判决(2020)鲁02民终226号。李说:贷款到期后,公司很多人威胁、辱骂、打电话、发信息,骚扰我和亲戚朋友。”

贷款利率雾中看花

我们更了解你的享受。海尔消费金融网站这样宣称。介绍海尔消费金融App当时,该网站表示:额度高:信用额度最高20万元;借款方便:1分钟自助申请;安心使用:透明利息。”

然而,《中国商业日报》记者最近查发现,海尔消费金融贷款的利率既不统一也不透明。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公告,称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确贷款年化利率。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应用程序、海报等渠道营销时,应明显向借款人展示年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注明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得比年利率更明显。

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表示,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

显然,海尔消费金融等消费金融公司应遵守上述公告。但海尔消费金融网站和移动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均未显示年化利率。那么,贷款利率是多少呢?对此,海尔消费金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线客服回复《中国商报》记者:贷款利率可以参考微信官方账号‘我’页面显示利率。页面选择分期付款后,可以通过还款计划查看,最终以实际合同为准。但记者发现,我要借钱页面根本没有显示利率。

根据记者梳理的103份民事判决,海尔消费金融与不同借款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不统一,年利率分别为14.4%、15.6%、24%、28.8%、35.23%、36%、37.2%等。其中,贷款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9日30份贷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为36%。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公司金融贷款合同纠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4日作出(2021)6563号民事判决终6563号规定,虽然合同约定年利率为35.23%,但海尔消费金融在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求的欠款本息均按年利率24%计算。

业内人士表示,只有一些消费者最终选择与海尔消费金融上法庭,而那些没有提起诉讼的消费者在面对不统一、不透明甚至更高的年利率时是否选择忍气吞声打个问号。

中国民生银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一直高于商业银行。一方面,其客户信用风险较高;另一方面,其运营成本和融资成本高于银行业。

高利贷有待澄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的除外。

今年2月25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2022)鲁02民终599号规定,海尔消费金融与张某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和2019年,海尔消费金融根据起诉时间一年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综合利率4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

2017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规定金融贷款合同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要求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费用过高为由,明显偏离实际损失,要求减少年利率总额24%以上的部分的,予以支持。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2020)鲁02民终3831号民事判决书规定,根据消费者谢某与海尔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双方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滞纳金计算标准总额超过年利率24%。不予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陈佳告诉《中国商业日报》,消费金融公司作为许可金融机构,不适用私人贷款的司法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陈佳告诉《中国商业日报》,消费金融公司作为许可金融机构,不适用私人贷款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贷款业务引起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郭凤丽律师同意上述观点,告诉记者,《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高级经济学家李庚南告诉记者,私人贷款司法解释设定的私人贷款利率上限解决了私人贷款权益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边界,但不清楚是否超过保护线的贷款行为是高利贷。事实上,高利贷的边界是动态的。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佳表示,以2022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的4倍为例,民间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4.8%。消费金融贷款纠纷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几项意见减少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市场也是4倍LPR作为司法保护的上限,但必须指出的是,许多此类案件已经存在了几年。陈佳建议,对不同贷款利率的具体问题,严格控制国有银行的资本流动,发挥信贷指挥棒的作用,利用大数据密切跟踪私人金融行业的利率水平,增加消费金融公司的窗口指导和社会责任指导,同时坚决纠正部分私人金融企业的违法行为,严格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

链接:部分消金公司被罚

今年以来,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受到了行政处罚。其中,7月21日,北京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北京银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被罚款80万元。

6月30日,上海尚诚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两项主要违法事实(截至2020年6月,公司网上个人贷款业务偿债能力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截至2020年6月,公司网上个人贷款业务未按规定有效识别客户身份),被上海银监会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

4月22日,根据央行成都分行业务管理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四川金城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22.6万元。2月8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消息显示,招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营销宣传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等8项违法事实被罚款290万元,处罚时间为今年1月25日。

什么是消费贷款?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吸收公共存款,为中国居民提供消费贷款。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消费贷款(不包括购房和汽车)。